责任督学

挂牌督导管理系统

工作研究
为学校代言 为教师排忧
发布日期:2018/8/13 1:11:30      字号: ]

为学校代言,为教师排忧

田家庵区第三责任区督学   孙培玉

 

【案例背景】

      作为兼职督学,我负责安成学区4所小学和一个教学点,5所学校共有教师58名,教师中大多数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教师,45岁以下的教师仅6人,大多是老民办教师转正的教师。

【案例描述】

      2017年9月,我到责任学校开展教学督导检查,在了解了学校开学工作等情况后,在召开教师座谈会时,教师代表反映了一个问题:2006年,淮南市实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行了评聘分开的试点,我镇大多数教师通过了市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的认定,被评为小学高级教师(现称一级教师)。但由于受教师编制和职称结构比例的限制,大部门当年评上的一级教师,至今未享受相应职称待遇。这些教师大多工作在地理位置偏僻,条件艰苦的村小,职称评上已经十余年,年龄大都50多岁,现在仍然享受初级教师待遇。现在城市学校30多岁教师都已经兑现了一级教师、乃至高级教师待遇,而他们仍在期盼着、等待着落实有关待遇。对于教师们反映的问题,因为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同时这个问题的解决也直接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我对全部学校评而未聘的教师进行了统计,发现:安成学区学校中评而未聘的教师共32名,他们大多数在50岁以上,由于职称未聘,其待遇相当低,教师情绪很大,潜在的信访矛盾十分尖锐。为此,我查阅了省、市有关农村教师待遇的有关规定:2016年,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的通知》(淮府办〔2016〕60 号)。文中明确规定:“在县区中小学教师相应岗位总量内,凡在乡村任教累计 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乡村教师,符合晋升一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学校岗位职数限制进行评聘”。

      既然有了文件依据,我就将我学区的问题写了报告,向教育局督导室反映,希望他们通过多种途径,督促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农村教师的相关待遇。同时,我也主动和教育人事部门联系,积极反映教师的正当诉求。在各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我学区32名评而未聘的教师,终于落实了职称待遇,化解了学校教师的矛盾,切实为教师解决了待遇问题。

【案例反思】

      作为责任督学,肩负着督学督政的双重责任,是联系学校、政府的桥梁和纽带。在日常督导过程中,既要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同时,也要倾听基层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呼声,把他们的诉求传达给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从苗头处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