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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田家庵区2023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4/5 16:19:25      字号: ]

关于开展田家庵区2023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区域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督学责任区: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教育质量监测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了解和评估我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前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区督导室将组织责任督学赴校开展督导。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4月4日至7日

      二、督导内容

      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学科德育、科学、劳动三个学科领域的课程开设及开展的相关活动、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生学业负担、学校管理等,重点围绕组织学习、课程管理、常规管理、课标学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开展督导。

  1. 组织学习情况:重点了解学校通过组织学习宣传,行政人员、中层班子、相关年级和学科教师对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政策和基本内容的掌握情况。
  2. 课程管理情况:重点了解课程开设、课时安排、教材选用、场室配备等情况。
  3. 常规管理情况:重点了解相关年级班主任工作计划、相关学科教学计划、备课情况等。
  4. 课标学习情况:重点了解相关学科教师对新课程标准的学习、主要内容的掌握、课堂教学的运用等情况。
  5. 课堂教学情况:重点了解相关学科教师教、学生学的情况,相关功能室和实验室的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等。
  6. 质量评价情况:重点了解学生评价、班主任评价、相关学科教师评价等情况。

      三、督导方式

      学校汇报、查阅资料、查看场室、随堂听课、师生访谈、现场反馈等。

      四、相关要求

  1. 各校一要广泛学习和宣传,对标改进,为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做好准备;二要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全面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逐步完善和健全学校五育评价体系。
  2. 各责任督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挂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筹备工作,指导学校做好迎测准备。
  3. 各责任区于4月10日前将工作记录表报区督导办。

      附件:田家庵区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督导工作记录表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