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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指南(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3/1 17:37:28      字号: ]

皖教防控办〔2020〕3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为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教育厅拟制了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工作指南(一),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科学谋划开学准备工作,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开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在正式开学前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解除前,一律不得开展线下集中服务。

       二、各地、各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制定学生返校方案,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师生分期、分批有序返校,同时做好留观、隔离场所设置和人员防护等准备工作,保证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开学日期确定后,学校应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等,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对发热、咳嗽等症状学生,及时提醒就医,并根据健康状况确定具体返校时间。

       三、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据开学工作指南(一),遵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学工作方案,于2月10日前将开学工作方案报送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属高校、厅属中专学校的开学工作方案报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部属高校、省属中专学校在报主管部门的同时,同步报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谢广觉,联系电话:0551-62831880

       附件: 安徽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一)

 

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0年2月6日

安徽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一)

       一、开学前工作

      (一)完善工作预案

       1. 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具体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落实防控经费,做好物资贮备,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 严格落实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学校防控疫情专项机构或组织,由学校办公室或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德育、教务、后勤、卫生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加强与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医疗机构联系与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4.制定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其中寄宿制学校要实行早、中、晚三次检测体温制度)。设置合适的晨、午检和暂时隔离观察场所,配备必要的用品。

       5.制定完善严格的门卫制度,其中寄宿制学校要完善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教室、宿舍、浴室和食堂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减少学生在教室、宿舍间的流动。

       6.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设置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

       7.除正常值班外,提倡在家办公、网络办公,减少交叉感染。

       (二)建立信息台账

       1.全面摸排教师及保安、宿舍、浴室和食堂管理人员等各类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去向,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外出教职员工和学生、有重点疫区接触史教职员工和学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信息台账。健康内容信息至少应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重点疫区、是否接触重点疫区高危人员等。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要给予人文关怀。

       2.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延迟到校时间。

      (三)做好教学安排

       1.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工作方案,及时调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通过微信、电话、QQ、空中课堂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服务,对学生作业进行批改和开展答疑辅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

       2.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针对当前疫情形势下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慌、烦躁等情绪,组织心理健康教师等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 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机制,在开学前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扫和消毒工作,重点做好教室、宿舍、浴室、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的清扫和消毒,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全面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

      2.做好健康卫生教育。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科学指导学生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宿舍、浴室、食堂和洗手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畅通可用。公共场所洗手水龙头不足的,要及时增设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教职员工和学生使用。

       二、开学后工作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1.加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学校书记、校长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确保防控工作无疏漏。

      2.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其中寄宿制学校要严格落实早、中、晚三次检测体温制度),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第一时间在隔离场所进行隔离观察,且安排专人负责,并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二)及时补充物资储备

      安排专人,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等消耗性物资,保障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建立家校(园)联动机制

     持续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四)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1.不组织开展校级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可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校本和校际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2.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如升旗、跑操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学典礼等活动以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一律不开展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3.错时安排不同学段和年级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引导家长在校门外接送学生,避免家长进入校园和教室。督促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

       4.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每日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与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减少室内公共场所的使用,必须使用的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实验室等),要坚持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2.落实手部卫生,引导师生勤洗手,尤其在眼保健操前和午餐前,提醒学生洗手。幼儿园要专人落实幼儿每日洗手要求,推行六步洗手法。配置洗手液、手消毒剂等,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3.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提倡就餐人员自备饭盒、分段错峰、分餐进食。可以班级为单位,佩戴口罩,分批到食堂购餐,返回教室或办公室就餐,也可以分餐配送至教室、办公室,减少学生流动聚集。就餐时要保持适当距离。餐厅每次用餐后消毒1次,重点对餐桌椅消毒,餐具用品高温消毒。强化后勤保障人员疫情防控意识,加强后厨监管,确保所用食材新鲜、清洗干净。

       4.寄宿制学校浴室要分时段、分批次开放,每使用一个批次全面消毒一次。

       (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一律暂停校园场地对外开放,一律不举办与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